小logo11  






 金 會 緣 起

林芳瑾女士於民國九十五年因罹患胰臟癌過世。生前即熱心奉獻教育和社會公益的她,在意識到自己生命將至盡頭之時,發願捐出其財產於救助社會弱勢。現任基金會董事長,也是林芳瑾女士的父親:林昭元先生,為實踐林芳瑾女士之志願而成立本基金會,並以女兒為名紀念之。『財團法人台北市林芳瑾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』依循林芳瑾女士的遺願,秉持『教育、關懷、希望』三項理念,提供服務給需要幫助的對象。在可預見的未來中,即便有少子化的趨勢,弱勢兒童問題及需求卻並未減少;即便社會福利多元,緊急危難的事件增加速度亦未趨緩。有鑑於此,本基金會成立之初便著重於近貧家庭及弱勢兒童的生活照顧、教育提升等議題,然而對於其他弱勢族群,本基金會亦持續關注,期能善盡更多社會責任。

服 務 內 容

一、弱勢家庭學子助學計畫~

本會為避免弱勢經濟邊緣的家庭,因社會經濟結構的驟變陷入困境而影響學生的學習,特成立助學金專案補助,以協助弱勢家庭學生能專心求學,達到更好的學習成果,成為未來的社會菁英,造福人群。此計畫僅接受學校申請或機構轉介申請。

二、急難救助計畫~

不預期的病灶、甚至不預期意外的發生,對於原本就處於經濟弱勢邊緣的家庭,無疑是更重大的打擊,不僅使家人生活拮据,生計也將出現問題。本會期待發揮社會救助精神,將提供資源給陷入緊急狀況的個人或家庭,使其重回正常生活軌道。本計畫僅接受機構及學校提出申請,不接受個人提出申請。

急難救助對象:

1.兒童身障(足以造成學習障礙之障別)

2.癌症(不含原位癌)

3.重大意外事故

4.器官移植產生嚴重排斥

5.罕見疾病

6.家中老弱遭主要經濟提供者遺棄

7.主要經濟提供者入獄、重殘或死亡之家庭

8.單親罹病撫養未成年子女者

9.獨居孱弱老人(生活自理困難)

三、居家照顧服務補助辦法~

台灣高齡化速度日益加劇,國內因身心功能受損或衰退導致失能者之照顧需求增加、家庭照顧負荷量大等照顧問題亟需解決。有鑑於此,本會秉持『關懷』與『希望』之理念,冀提升獨居或身心狀況失能者之生活品質、減輕家屬照顧壓力,故提供居家服務自付額之補助,促使因考量經濟狀況無法負擔使用居家照顧服務(含居家服務、居家護理、送餐服務等)之使用者,能夠無後顧之憂接受照顧服務以滿足需求,並確保其獲得妥適生活照顧。本辦法僅接受各公私立機關、團體及民間設伏單位等機構提出之申請。

補助對象:

凡年滿65歲之獨居、失智或日常生活功能無法自理之老人或年滿50歲以上領有身心障礙手冊需長期照護之失能者,經各縣市『長期照顧管理中心』評估後,確認有居家照顧服務需求且擬定照顧計畫者,因受限於經濟狀況,無力負擔政府補助額度內相對之自費居家服務費用,導致照顧需求未能被滿足者皆可提出申請。

四、學校及機構專案合作計畫~

此計畫每年度十月底以前由各學校或機構自行提出申請,經由本董事會審核通過,預算編列完後,於下年度進行計畫執行。


申請表下載區請至基金會官網:http://www.fangjin.org/Web/service.php
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林芳瑾基金會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